國際貿易合同制定
更新時間:2016-11-23 15:27:52 來源:香港登尼特 流覽次數:787

國際貿易合同在國內又被稱外貿合同或進出口貿易合同。隨著國際上經濟合作的日益密切,交易雙方除了彼此信任外,還需要訂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檔,規定和約束彼此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制定國際貿易合同在雙方的交流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國際貿易合同最鮮明的特徵就是國際性,無論是在合同的當事人,還是在合同的履行等方面都帶有涉外因素。對於許多初次制定合同的企業或個人而言,對國際貿易合同的相關知識還不甚瞭解,登尼特現對此做出以下簡要說明。
一、國際貿易合同的概念
國際貿易合同在國內又被稱外貿合同或進出口貿易合同,即營業地處於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當事人就商品買賣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達成的書面協定。國際貿易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和管轄,是對簽約各方都具有同等約束力的法律性檔,是解決貿易糾紛,進行調節、仲裁、與訴訟的法律依據。
二、國際貿易合同主要形式
1、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2、成套設備進出口合同
3、包銷合同
4、委託代理合同
5、寄售合同
6、易貨貿易合同
7、補償貿易合同
三、國際貿易合同的特點
1、國際性;
2、合同的標的物是貨物;
3、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貨物必須由一國境內運往他國境內;
4、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調整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適用的國際貿易公約或國際貿易慣例。
四、國際貿易合同的作用
1、國際貿易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2、國際貿易合同明確規定了當事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是聯繫雙方的紐帶,對雙方具有相同的法律約束力。
五、國際貿易合同成立的法律規範
1、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一致
2、對價和約因的規定
3、合同當事人必須有訂立合同的能力
4、合同標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5、當事人必須在自願和真實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六、國際貿易合同制定時應注意的條款
1、違約條款
2、商檢條款
3、不可抗力條款
4、爭議解決方式條款
5、法律適用條款
6、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條款
國際貿易合同屬於社會交往中比較正式的契約文體,具有準確性、直接性和法定效力性等特點。國際貿易合同不僅關係到合同當事人的利益,也關係到國家的利益以及國與國之間的關係。為了避免引起國際貿易糾紛,國際貿易合同的制定最好委託專業的機構來制定、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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